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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我外甥。”李明笑着介绍。
王剑,那个后生,递了一条药膏到赵欢欢手上,却朝着魏明山的方向露出一个清澈温和的笑容。
听到王剑这个名字,赵欢欢打了个激灵。
前世,她是听过魏明山和王剑的故事的,只是那已经是在她师范毕业工作后。
然而现在魏明山十四岁,王剑已经成年。
前世,魏明山和王剑那段恋情在小镇轰轰烈烈,又因为高金娴的反对,让这段原本青春烂漫的爱情多了悲剧的色彩。
遗孀寡母的高金娴好不容易抚养魏明山长大,供她读书,有了一份铁饭碗,正指着她嫁进一户家境殷实的人家,她也好卸下自己的责任,对九泉之下的丈夫有个交代。
作为一名青春丧偶的母亲,高金娴的心理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爱情,尤其是年轻人的爱情,是不可以用利益来衡量的。
越到长大,越到老去,我们越发现,爱情发生的几率也越发难了。
总之前世,魏明山和王剑没能修成正果,在高金娴女士激烈的反对里,包括对王剑咒骂、抓脸等,两人最终分手了。
造孽,自己今天就不应该带魏明山来李明的药店里,都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可偏偏是一段孽缘。
魏明山现在才十四岁,读初二,如果这会儿就和王剑对上眼,那就是早恋啊!
这可会影响魏明山学业的。
而赵欢欢看一眼王剑的眼神,心里一沉:这王剑对魏明山八成一见钟情了。
而再看一眼魏明山,她看着王剑也是娇羞的神色,青春少女的初恋萌动完全写在脸上。
赵欢欢的心沉到谷底沉得死死的。
将魏明山最快速度拉走,赵欢欢想了想还是开口:“那个王剑长得挺帅。”
魏明山脸颊一红,“嗯”了一声。
“所以我喜欢他!”赵欢欢大声说道。
魏明山“啊”了一声,一脸错愕。
按照魏明山的性子,总不能和自己的闺蜜抢男人了吧?
“不过,我现在还小,等我成年以后再说吧。”赵欢欢拍了拍自己的手豪气说道。
至少要用这个魔咒让魏明山也熬到成年后,等魏明山满了十八岁,如果她还是要和王剑来一场生死恋,届时赵欢欢是绝对不会反对的。
毕竟爱情这么美好,像魏明山这样美丽的姑娘值得拥有。
李明给病人开好一张处方,正要交代王剑抓药,一扭头就看见王剑望着门外,一脸失魂落魄。
十八岁的小伙子,青春的情绪涌动,李明也理解。
自己没有儿子,只有一个闺女,王剑这个外甥一直被他视若己出。
王家贫寒,所以李明除了经济上接济一二,提携这个外甥成才,也成了他心头第一要务。
王家那边除了王剑这个儿子外,还有个大儿子,王剑妈——李明的亲姐也有意将王剑过继给自己的哥哥,好继承哥哥家的家大业大。
只不过李明姐弟俩的不谋而合并未得到李明妻子的同意,所以这事暂时没有提到明面上来。
此刻,见王剑心不在焉,李明心里有些明白,外甥子是动了春心,只是不知道外甥子喜欢的是赵欢欢,还是赵欢欢带来的女伴。
如果是赵欢欢,那可就太好了,现在自己的药店生意完全仰仗赵欢欢,如果将来赵欢欢能和自己的外甥子结合,那自己在小镇的事业就如日中天,其他诊所可抢他的生意抢不走了。
李明心里打着如意算盘的时候,王剑一边接过药方给病人配药,一边问道:“舅舅,刚才来的两个小姑娘和你认识?”
“穿红衣那个小姑娘叫赵欢欢,抽个时间,舅舅带你去认识一下。”李明一边说着一边接着看下一个病人。
王剑有些失落,虽然红衣女孩也很漂亮,可她喜欢那个淡蓝色衣裙的女孩,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但是他生性腼腆,又不好意思直接跟李明开口询问,只能闷头“嗯”了一声。
李明却以为王剑心里惦念赵欢欢,不好意思开口,到了晚上,药店打烊,他居然就领着王剑去赵欢欢家里拜访去了。
趁着李明起身去上洗手间的功夫,王剑鼓足勇气问赵欢欢:“你朋友叫什么名字,也在第N中学读书吗?”
“你打听她是因为你喜欢她?”赵欢欢直截了当,王剑愣住,旋即吞了吞口水。
在王剑斟酌着如何和赵欢欢开口的时候,赵欢欢说道:“她还小呢,你如果真的喜欢她,就等她几年,至少等到她十八岁。”
前世魏明山师范毕业回到小镇教书的时候也已经十八九岁,不过是等待三四年的事情。
如果真爱,等个三四年等她长大,难道不愿意?
如果不愿意,只能说不是真爱啊,就是见色起意!
赵欢欢的话让王剑喜出望外:“我当然愿意等她……”
赵欢欢却浇下一瓢冷水:“前提条件得是她也喜欢你。”
王剑神色怔怔,点点头,说道:“能告诉我,她叫什么名字吗?”
话音落,李明回来了,王剑好失落。
赵欢欢却不会同情他。
在赵欢欢看来,既然魏明山要成为她的闺蜜,那以后就不能只在小镇发展了。魏明山是要跟着她走出去的,离开小镇去往大城市。
而王剑没有学历没有钱,除了一副好看的皮囊,一无所有。他怎么配得上她?
最爱的闺蜜如果嫁给一个让她赵欢欢看不上的男人,她赵欢欢要在心里堵一辈子,那多闹得慌?
除非是和这个闺蜜绝交。
“欢欢,王剑从小就想学医,你能不能带带他?”轮到王剑去洗手间的时候,李明问赵欢欢。
“李医生您是医生,他跟着你不就好了?”
李明尴尬地笑:“你都知道的,我就那半桶水,药店没有倒闭,现在生意越来越好,我也在镇子上打响了名气,那是因为背后有你啊,所以你能收下王剑做徒弟吗?”
其实,李明就是想让王剑和赵欢欢多接触,都说感情是培养出来的,见面三分情,见的面多了,自然就有感情了。
从小的感情到大,那又不一样了。
只要王剑将赵欢欢娶回家,那就是给家里娶了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回来啊。
毕竟现在,自己和赵欢欢之间并没有什么棒死了的关系,赵欢欢可以选择和她合作,也可以随时终止合作,另行选择合作方。
在镇子,谁得到赵欢欢,谁就得到了财神爷。
李明心里门儿清,在大家都还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作为一个最早的知情人,必须先下手为强。
赵欢欢却并没有收王剑为徒的意思,而是说道:“王剑想学医,李医生你应该让他去读医学院。”
“医学院岂是想考就能考上的?”李明愁眉苦脸,家里都是学渣的基因,读医学院必须是学霸才能吃得消的基因。
“那当我的徒弟又岂是想当就能当的?”
十三岁的少女看着李明,眼神里闪过一丝寒光,让李明激灵灵一凛。
他忙从口袋里掏出一万块钱,银行里取出来的一捆实实在在的纸币,“我居然忘了最重要的事。”
赵欢欢点点头,在王剑从洗手间出来钱收起了钱,说道:“看病这个生意的确是暴利,但是你也记得看看病人是啥样,如果家里穷的,你就适当免一点,也能博你的好名声。”
“好好好,这个我知道。”李明点头哈腰的。
赵欢欢发话前,他可不敢知道。这个十三岁的女孩子实在太邪门了,深藏绝技就不必说了,身上总有股逼人的压迫感,让人和她交谈几句就心生出畏惧来。
送走了李明和王剑,又迎来了焦三凤。
赵欢欢原本已经躺下了,奈何被郭守敬叫起来。
郭守敬不好意思说道:“我已经把你妈和你弟弟请进屋里来了,那毕竟是你亲妈和亲弟,欢欢……”
爷爷的语气全是求情。
赵欢欢就起了身,也罢,好几天没有亲妈的消息了,不知道她装了这么多天大尾巴孙子,深夜到访,又要耍什么花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