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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氏商行内---
作为金氏商行的老板,金长根由于现在做了集英社的社长,因此就很少再打理商行的事务。
原本商行的大徒弟朴豆饼就成了新掌柜。
朴豆饼为人老实巴交,小时候因为家里穷老是吃不饱肚子,于是他老爹就给他取名叫“豆饼”,寓意有的吃,饿不死。
此刻,朴豆饼正在和一个购买高丽参的商人在讨价还价,小丫头金喜云就鬼鬼祟祟地进来。
她偷摸来到老板办公室,扫一眼没人,就蹑手蹑脚跑到保险柜前面。
按照记忆,使用密码,很是麻利地就把保险柜打开。
这保险柜很大,里面摆放着很多东西,有三四根百年人参,还有现钞,票据等等。
不过最惹眼的却是里面一个密封严实是青花瓷罐。
那瓷罐有西瓜大小,模样像是盛装酒水所用的酒坛。
金喜云就对着那瓷罐拜了拜,然后神秘兮兮地把瓷罐搬出来,放在地上,犹豫了一下,吧嗒一声,把密封盖打开。
顿时,酒香扑鼻。
原来这坛子里装的却是金长根家族用祖传秘方酿制的参酒。
在金喜云的记忆力,这酒可珍贵了,据说里面有万年人参,雪莲,蜂蜜等珍贵药材,搭配他们金家独创的酿酒秘方混合而成。
可谓:强身健体,祛病消灾。
当然,这些都是金喜云无意中从老爸金长根嘴里听到的。
好像这坛宝贝,是金长根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传下来的。
别的不说,这功效却是强悍至极。
据说金长根从小体质虚弱,结婚之后,和老婆一直都生不出来孩子,金长根的老爹就把这坛祖传宝贝给搬了出来,给金长根弄了一勺子饮用。
之后,金长根就发愤图强,不到半年就怀上了金喜云这个小丫头。
所以说,这坛人参酒就成了金氏家族供奉的宝贝,概不外传。
每次金长根感觉身体不舒服,需要“加油”的时候,就会打开保险柜,对着宝贝拜上三拜,然后说声:“祖宗保佑!”
随时饮用一口,就能够让他精力充沛,不管是处理工作,还是做别的事情,都猛的不得了。
此刻金喜云打开坛盖,取出自己老早准备好的小酒壶,然后用勾勺把小酒瓶装满。
“嗯,差不多了!”金喜云晃了晃小酒瓶,只见里面金澄澄的,参酒的色泽十分好看。
虽然只装了一小瓶,但那坛子中的参酒却已经剩个底儿了,原因是这么多年金长根时不时嘬两口,都快把酒嘬光了,早已所剩无几。
为了避免被老爸发现,金喜云灵机一动,就拿起办公桌上面的水杯,从饮水机内装了一杯纯净水,然后咕嘟嘟,偷偷倒进坛子里。
晃了晃!
还别说,跟之前差不多。
金喜云心里说,对不起了老爸,为了我好朋友三顺姐姐未来幸福着想,你就暂且委屈喝点水了!
祷告完,金喜云就忙不迭处理好“犯罪现场”,重新把坛子放入保险柜,再重新把保险柜关好,最后再把那瓶小参酒揣进兜里,一切完美。
“丫头,你在这里做什么呢?”
正当金喜云乐呵呵想要转身溜走的时候,身后传来老爸金长根的声音。
金喜云吓了一跳,忙装作无所谓地踢了踢保险柜,说:“哦,我只是看这保险柜安不安全,听说最近小偷很多,老爸你可要小心掉---呃,不跟你说了,我要去找三顺姐姐!”
金喜云说完,拔腿就溜。
金长根看着女儿做贼似的背影,心里有些……呃,有些发虚,总感觉不踏实。
……
“这丫头不会又偷我钱了吧?”金长根不放心,忙弯下腰,很麻利地把自己的保险柜打开。
保险柜内,东西一样没少。
尤其那些纸币,金长根数了三回,一张没少。
“这就奇了怪!难道这小丫头改邪归正?要么就是她没开这保险柜?可看她做贼心虚的样子又不像呀!”金长根摸着下巴,有些想不明白。
既然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了,反正这钱也没少一分。
回过神,金长根就开始准备今天要做的事情。
原来金长根听说宋志超要离开锦山郡,回去汉城的时候,就寻思着要找些什么礼物送给宋会长。
毕竟自己能够有今天这样的地位,全拜宋志超所赐,作为属下当然要一尽地主之谊,搞些好东西送给主子。
说到送礼,金长根倒也是个有眼色的人,知道像宋志超那种身份的大人物,送一般的金银财宝估计人家连正眼都不会瞧。
有钱人嘛,最不缺的就是这些。
那么就要送一些有意义的东西。
送什么呢?
人参之类的也太俗了,毕竟这里可是人参之乡,满大街都是高丽参。
送“千年人参”吧,这玩意虽然有些价值,却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别的不说,据金长根所知,那姜东虎被抄家的时候,这种所谓的“百年人参”“千年人参”就抄出好多根。
另外,在这里所谓的“百年人参”和“千年人参”其实都是有水分的。
基本上五六十年的都能称作“百年人参”;而年份过百的当然就直接升级成了“千年人参”。
之所以这样做,一来是为了好卖,二来是为了夸大这里的人参档次---人参之乡嘛,要是没些高档货,那就说不过去了。
可是这些玩意拿给明眼人一看就能分辨出真假。
可以说水分太大,被识破了反倒不美。
思前想后,最后金长根一咬牙,也不打算藏私了,准备把自己家族祖传炮制的“万年人参酒”贡献出来,送给宋会长做礼物。
说起这坛子宝贝参酒,金长根还真有些舍不得。
这可是祖传的宝贝,从金长根爷爷的爷爷那一辈传下来的,每次金长根饮用的时候也是一小口一小口嘬着喝,从不敢大口去喝,珍贵的很。
可以说,这坛子酒绝对是千金不换,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
金长根为了感谢宋会长的提拔,更为了取得宋会长的信任,这才咬牙,准备把这所剩无几一丁点美酒呈递上去,送给宋志超做礼物。
心疼啊!
肉疼啊!
金长根抱起坛子晃了晃。
还有一丁点。
越少越珍贵。
忍着心疼,金长根掏出一个小酒瓶,然后把坛子里剩下的参酒一股脑装进小酒瓶内。
望着淡白色的酒液,金长根喉咙滚动了一下,吞口唾沫,这才有些舍不得地揣进怀里。
“好了,就这样了。”金长根正要起身,忽然想起了什么,“不对啊,这酒的颜色……”
他忙又把小酒瓶掏出来,仔细一看、
果然,颜色不对!
记得不错,这参酒的颜色可是金黄金黄的,很是好看,可是现在……怎么白得冒泡?
不对劲儿!
金长根猛地打开瓶口,然后饮了一小口。
“呃?---我呸!”一口喷出。
这分明是水嘛!
谁给我兑水了?
金长根再仔细一想,明白了。
转头怒吼:“金喜云---你死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