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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 远古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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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放蛊,有很多传说。但这些传说,不是完全没有根据。因为根据中国内地的正史记载,苗族放蛊,已经存在上千年了,风气曾经盛极一时。今天的报道中,还有它的痕迹。

    至于巫术,在人类早期,任何民族都有,它是宗教的早期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况且,中国内地民间方术中,巫术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我们可以批判它,但不能抹杀它的存在。

    这些建立在传说上的材料收集,究竟有多大意义呢?但按概率来讲,或许有几件真的,不过,也许与所谓的神性,没多大联系。

    光凭语言,是无法做到准确传承的,今天的汉字与古代的汉字,大体意义相似,但读音本身,早就变化了。我曾听过一个用所谓古音朗诵诗歌的。从春秋时期的诗经到唐代的律诗,他都用当时的读音来读,与今天读音的区别之大,完全可以说是一门外语。

    尤其当我听到他第一次朗诵《诗经》时,他号称他用的是春秋时代的诗意,其中有大量的弹舌发音,如同俄语的习惯一样。现在,根本无法辨别他发音的正确性,因为没第二个人知道。远古的声音究竟怎么,有远古转世过来的人吗?

    关于传说,以讹传讹的情况,比比皆是。甚至,人们记忆中最深刻的,还是那些故意歪曲事实,神性比较明显的传说。

    在中国古代,为了神化一个君王或者圣人,总是把他们的出生,搞得莫名其妙。有吞鸟蛋而生的,有踩神人脚印而生的,也有神仙托梦而生的。有的生下来时,祥云环绕,有的紫光四射,有的香气满屋,有的地动山摇。

    看样子,人们对权力和名声的崇拜,就有神化这些东西的偏好。老子是谁生的,父母是谁,大概谁也不知道。最终跑哪里去了,怎么死的,也没人知道。也是不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人物。

    孔子倒是有记载,说他是父母野合的产物,至于是未婚先孕还是私生子,这个也不太可考。也就是说,人类文字的使用已经非常发达的春秋时代,历史都如此不可靠,怎么能够指望传说帮上忙呢?

    关于经典,在西方,没什么比《圣经》影响更大的了,里面所说关于耶稣的出生,也是寄托于神化。圣经上说,玛丽亚是个牧羊女,许配给了木匠约瑟,但是约瑟发现玛丽亚已经怀孕了,但自己与她并没同房。约瑟不愿意当接盘侠,准备休妻。结果,天使加百列来了,他告诉约瑟,玛丽亚怀的是神的儿子,约瑟就放宽了心,最后,玛丽亚在马槽里生下了耶稣。

    这是圣诞的来源,故事发生在两千年前。那时有文字有经典,也出现这种神迹。

    至于史诗,大多也不太靠谱。就是圣诞的故事,河南人把它也编成了豫剧,正经得如同史诗一般。豫剧《耶稣娃》中,有这样的片段:

    冬至过了那整三天,耶稣降生在驻马店。

    三仙送来一箱苹果,还有五斤肉十斤面。

    小丫鬟手拿红鸡蛋,约瑟夫忙把饺皮擀。

    店小二送来红糖姜水,喊一声:玛丽亚大嫂,你喝了不怕风寒。

    看看,本来诞生在西方的耶稣,几乎完全成了个河南人,什么饺子红鸡蛋,红糖姜水,都出来了。这种细节描写的效果,就是让你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不得不信。

    原来有一个警察,是我在武警当兵时遇到的。他是公安的预审员,专门审犯人的。因为执勤的原因,我们有过接触。他曾经跟我说过。一个嫌疑人在叙述事情时,越是把细节说得真切流畅,就越容易是在说谎。因为,正常的事情,人们在回忆和重诉中,常常忽略细节,比较情绪化,需要提示,才能回忆起当时的细节。细节流畅的描述,跟作家的写作一样,是意识加工的产物。

    他是老公安,这话应该是他工作经验的总结。

    我小时在四川,镇上有茶馆说评书的,讲得绘声绘色,全凭艺人一张嘴。他不仅讲细节,更用比喻,搞得形象生动。但是他的比喻,往往有点乱,你当时听得过瘾,但事后一想,总是组合不出具体的形象来。

    比如说一名武将,形容他时,就用了大量的比喻。“身高八尺开外,嘴上一把挂耳钢腮。眼似铜铃,口似血盆,拳大如斗,掌大如扇。才貌比得上吕布貂蝉,家务比得上周围团转。”

    当时我第一次听到这段话的时候,也觉得热血贲张,一个威猛的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当时由于是在门外偷听,也没细想。

    在回家的路上,把这几句背下来,细细地想,怎么也拼接不出英雄的形象来。身高八尺开外,这就令人不懂。如果按今天的尺寸,那就两米七了,世界第一高度了,不可能。当然后来知道,古代的八尺,根据朝代度量标准的不同,长短也不一样,大致是长得比普通人高就是了。

    眼似铜铃,就我所见到的铜铃,最小的,也是牛脖子上挂的那种,或者吹鼓乐队的那种小铃铛。这个直径的眼睛,大概相当于牛眼睛大小了。

    同样,口如血盆,能够称得上盆的,肯定比碗大。这个体积的嘴,配上牛眼似的眼睛,倒还很协调。估测,他的嘴有牛嘴那么大。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他的脸上要装得下这么大的部件,他的头起码得有牛头那样大。再加上如同钢丝一样的络腮胡,这巨大的头颅,就是一个武器了。

    但是,如果把这个头颅配到八尺的身高上,即使他身高有两米,也极不协调,如同一个小人顶着一个巨型的大头,像耍狮子时的大头娃娃。

    当然后面的比喻,就更无从说起了。才貌比得上吕布貂蝉,那谁见过吕布貂蝉呢?至少,这些听书的农民,没见过。最后一句,暴露了农民的心态和说书者的身份。

    家务比得上周围团转。这就是典型的农民思维。中国农民,对富有是无法定义的,因为他没见过真正富有的人。他们对富有的想象,最厉害的是:皇帝上坡,怕是扛的金锄头吧?他们根本不知道,皇帝是用不着上坡劳动的。

    比如过去说相声的人,大多是贫穷的流浪汉。他们传下来的满汉全席的菜单,全是大鱼大肉的东西,如果皇帝整天吃这个,那所有的太医就该杀了,不健康啊。老百姓只想吃肉,因为吃得少。他们的幻想中,皇帝的菜谱,可能都是肉吧。

    他们知道最厉害的人是皇帝,最贵重的是金子,除此之外的事情,他们无法想象,打比喻也不行。

    但是,农民的人性也可以掌握。农民所追求的富裕,就是我比周边的人富一点,就可以了。什么是幸福?看到你们比我过得还惨,我就觉得幸福了。这是人性,也是他们生活困苦中,悲哀的原因。

    这个英雄有多富呢?比周围邻居要富裕。说书的人也高明不到哪里去,他估计也是个农民。

    为什么说农民这种比较观,是他们悲哀的结果,也是悲哀的原因呢?因为他们生活的天地,被束缚在一块固定的土地上,无法看到外部的世界,只能在有限的比较中施展想象。

    在这种环境下,取得更好的智力和能力发展,是很困难的。行万里路,读万卷书,是增长能力的好办法。但是行万里路,没那么多盘缠,是穷人承担不了的。读万卷书,倒是可行一些,毕竟中国文化发达,读书可以形成风气。这是提高自身能力的有效益途径,至少,可以增长见识。不至于看问题,总在周围团转中打交道。

    听书,也是办法之一,虽然对增长才干没多大帮助,但至少可以多点见识。比如你如果听过《三国演义》的证书,你至少可以想象吕布貂蝉的才貌了。当然,娱乐功能,还是评书的主要功能。听得过瘾就行了,谁会如我一样细想?

    我正在思考说书的问题时,短信提示音响了。我一看,是李茅发来的:“庄哥,跟小苟说一下,明天我们无法回济南。县教育局邀请我和小苏到别的学校去演讲,不好推。怎么办?”

    我把短信给小苟看了看,他笑到:“太成功也是麻烦,估计教育局听到演讲后的反应,其他学校也动心了。没事,庄哥,我还有好多故事没讲呢,正好我们明天聊个够。”

    他先睡了,我倒在床上,继续思考一些问题。

    关于古代的声音,如果有个留声机就好了,我们能够听到古代真实的声音。

    我内心中不愿意承认那个所谓古读音大师的说法,因为他的传承可疑,并没有扎实的旁证。

    但是,古代文字的读音是否就完全没规律可寻呢?那倒不是。因为人类的许多规律是相通的。人类语言文字发展的进程并不同步,有些还处于原始状态的部落,还保留着古代人类文明的共同习惯。

    比如,歌谣中,歌词的押韵。从古至今,诗歌都讲究押韵,这个判断,估计不错。我们今天读三千年前的诗经,也是押韵的。也就是说,古代汉字的读音,要么韵脚没有被破坏,与今天的韵脚相似。要么韵脚变换的规律是一致的,这种可能性更小了。

    以《关雎》为例,如果古代是押韵的话,今天也押韵。那么,最大可能是韵脚根本没变。如果变了,那就得“鸠、洲、逑”这些字的韵脚,同时改变成另一个一样的韵脚,这种概率太小了。

    这是我推测出的第一条规律,韵脚不变的可能性大。

    还有一个演进的特点,比如音乐性。诗歌,最早总是有音乐性的,因其音乐而美,才利于传播记忆。这种音乐美,大致上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节奏美,一种是旋律美。

    以《诗经》为例,大多数是四个字一句的,这应该是体现节奏美的。相当于音乐中,以四分音符为一拍,一小节两拍或者四拍的节奏。这种节奏类型,在人类早期是最为普遍和常见的。

    人类对音乐的理解和运用,最早是从节奏开始的。在非洲原始部落中,或者在我们云南少数民族的音乐中,节奏是最主要的表达重点。也许他们的旋律很简单,但节奏并不简单。

    人类的肉嗓子需要表达的声音的高低,需要长期进化和训练。但人类用手敲击鼓点节奏,这个能力成熟得要早得多。利用节奏来体现声音之美,这是人类早期的共同特点。

    四个字一句的诗歌,就利用了节奏感,来提升语言文字的美感。况且,在诗经中,关于国风部分,本来就是民间语言,作者甚至根本不懂文字,只是口语化的节奏表达,加上押韵,就是诗歌了。记录成文字的工作,是朝廷官员的事。

    今天,用节奏和韵脚表达语言之美的艺术,最典型的,就是快板书,完全的节奏和押韵,也有让人心潮澎湃的能力。

    随着后来文字的发展,或者随着文字读音中,语音语调的丰富,上平去入切的变化,宫商角徵羽的引入,五音成了习惯,就有五言诗的出现和发展了。

    五言诗的节奏相对固定,但变化在音调,也就是平仄。这就是旋律性的发展,诗歌的音乐性进入了新的阶段。楚辞中,在四个字的后面加上一个兮字,第五个字,有点如同歌剧中的咏叹调,长长地吟诵,将头仰过去、仰过去,一如鲁迅先生在百草园中的描述。

    汉代及魏晋,两种形式的诗歌都有,曹氏父子和建安文学,达到了高潮。

    在那个时代,文字的音乐美不仅表现在诗歌上,也表现在文章上。比如汉赋,文字的节奏感丰富,有力的,细腻的,诵读起来,相当有节奏变化的快感。

    唐代的五言和七言,基本上包含了两种节奏变化。当然音韵变化,就更规律了。七言律诗,节奏类型是两种类型在一句诗中的集中体现。前四个字与后三个字的诵读节奏是不同的,再加上音韵高低的平仄变化,加上押韵的上口,将诗歌之美发挥到了崭新的高度。

    而宋词,简直是文字与音乐结合的最佳典范。它本身就是为歌而作,这是一个历史事件。中国历史以来,文字的神圣性是不可侵犯的,但宋代文人,可以因为音乐性的缘故,让文字从属于第二位。

    词牌,就是固定的音乐曲调。包含了节奏和旋律。那么,每一个音乐小节,应该有几个字,应该有哪些读音上的规定,应该有什么轻重缓急,都得服从音乐的需要和规定。

    文字从属于音乐,宋代人该是有多么伟大的娱乐精神?

    人们对声音的追求,总是跟本身与发展相联系。为什么我说,人类最早对声音美的理解,是从节奏开始的呢?因为人类最早的能力就是这样。

    其实探寻人类最早的声音能力,并不复杂。可以从三个方面去找。第一,从婴儿的声音中找。世界上大多数婴儿的第一声,都是相似的啼哭。这种普遍性,肯定也类似我人类早期的原始状态,是本能驱动的。

    在婴儿的哭声中,我们可以听到明显的节奏变化,却在音调高低变化中,显得比较单调。

    为什么有这种本能的节奏变化呢?因为呼吸和心跳。

    我们的心跳,不管人种如何,大致上是相似的。每分钟多少下,每个年龄段大致相同。人在身心正常时期,心跳是60到70下每分钟左右,那么,我们看许多抒情歌曲,它的节奏类型,大概也是这个拍子。

    如果要想调动听众情绪,让大家激动起来,就通过节奏,调动到每分钟120次左右,这就是摇滚或者RAP的节奏了,几乎是心跳正常节奏乘以二,这是运动时心跳的节奏。听到这种音乐,你是不是有一种要跳起来蹦的感觉?

    用运动的节奏带动你的心态,让你的心跳也跟随这个变化进行,那你就会动起来了。这是迪厅音乐的把戏,也是草莓音乐节的秘密。

    当然,这120次每分钟的节奏,几乎是可以唱歌的歌曲的顶点了。这是因为,与呼吸节奏有关。我们一呼一吸之间,大约是每分钟15次,8倍呼吸与2倍心跳重合,大概是大家可以承受的极限。

    至于以三分音符为一拍的,或者是以八分音符为一拍的,基本上也可被60整除,大概也是符合这个原理吧。

    在强弱强弱的节奏类型中,你会感受到呼吸的方式。这是心跳频率与呼吸频率综合运用的结果。这是指两拍节的歌。在四拍节的歌,是强弱次强弱,与呼吸规律就更为接近了。

    如果更快的节奏,虽然你能够激动,但你唱不出来了。

    但在一首歌曲中,两种节奏都是需要照顾并且彼此交错的。比如宋词,节奏变换是错落的,可以想象,旋律变换也是复杂的。在这种旋律节奏并重的歌曲中,极大的丰富了美感的层次,如同一桌宴席,每一道风格不同的味觉,递次冲击你的感观,那就是音乐的盛宴了。

    当然还有一种音乐形式,就是西方的交响乐,当然还包括中国的复调音乐。这种音乐中,同时出现不同音色、不同旋律和不同节奏,总有一款适合你,并协调性地出现。如果你不会听,你会觉得吵。如果你会欣赏,你会觉得丰富无比。

    这就像在人群中听众人说话,你能够听出主题,听出大量语言中的共同意思,你就是最好的听众了。但如果不会分出轻重,理出头绪,你会觉得太杂乱,心情会变得烦。或者在这复杂的声音面前,你完全保守地心理抵抗,会迅速进入昏昏欲睡的状态。

    为什么有的人在听交响乐时,会迅速睡眠呢?因为听不懂,就丧失兴趣。但这种声音总体上又是和谐的,它不打扰你的睡眠,还给人某种安全感。如同听着电视的声音入眠。

    用食物来形容,交响乐如同重庆火锅,将所有味道,同时递给你,关键看你接不接得住。

    节奏是先于音调的,从重要性来说。第二个线索,是在动物的发声规律上找。人类也算是一种哺乳动物,在离我们最近的灵长类动物中,我们发现,它们互通信息的发音,节奏长短变换的丰富性,远远比声调高低丰富得多。

    越是变化复杂的声音信号,就包含着越多的内容。而我们的近亲与我们一样,最擅长掌握的,是声音的长短,高低倒在其次。

    第三个线索,当然要从原始部落中找。我们在非洲,在南美,近乎原始的部落中,他们的音乐形式中,表现得最为复杂的,还是节奏。我听过一些音像资料,他们可以完全依靠一个某定的旋律,在节奏的变化中,欢乐一个整夜,这是很了不起的能力。

    文明越接近古代状态,节奏在音乐中的作用和意义就越大。而旋律的发达,即使在欧洲,也是近几百年的事情。

    当然,语言进入歌曲中,最普遍的规律,还有一个,就的押韵。在非洲与南美的部落里,他们的歌曲都有押韵的特点,这与我们相同。可见,这是人类普遍的规律。

    节奏的快慢与强弱,与调动呼吸和心跳的频率有关,那么,押韵与单调的整齐程度有关。

    人们在歌词的编写中,通过押韵的方式,不仅更容易让人记住,而且在合唱中,可以将某个节拍段的音收在一个稳定一致的韵母里,这是原始人类群居生活的体现。

    人类在早期,最大的力量是社会的力量,也就群体和谐组合的力量。因为从个体上来说,人类根本无法与猛兽抗衡,但集体协调配合就不一样了。

    这就好比非洲猎狗,它们集体的组合,可以抗衡狮子。

    凡是需要群体协调的东西,就必须有大家认可的共同规律,要不然,就没有力量。歌曲是传递感情的东西,这种创造更需要尊崇这个普遍的规律。

    想到这里时,我觉得睡意开始了,毕竟非常晚了,我看了看手机,大约凌晨两点多了。小苟没有回他的房间,在我的房间内已经睡着了。好在,我们都是住的标准间。

    但是,躺下过后,脑袋里总是浮现出一些画面。火、音乐、舞蹈,最后是月光。

    月光下面,有灰白色的人影,飘动着表演,仿佛没有看见我这个观众。我当时并没有感受到恐惧,但感受到疑惑。

    是小苟的描述让我印象太深?还是那些鬼怪的神力能够传递到任何听说过它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