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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四十六 落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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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当初被焚烧殆尽的图书馆的防卫状态叫做松懈,那么如今图书馆的防卫状态应该称之为变态,苏宁为了试探孟雨他们是否已经做好了准备,以及他们的水平到底如何,派遣了自己的根小队里面一个身手还算不错的队员假装犯人去偷袭图书馆,结果在距离图书馆正门直线距离十米左右地方,被一张大网给擒住了……

    不对,应该说是三张连环网,第一张网被躲开了,第二张网被匕首划开,第三张网躲无可躲,匕首在慌乱之中脱手而出,而后第三张网降临的同时五个大汉冲了上来,一下子压在了大网上,差点儿把这个偷袭的队员给废掉……

    结果虽然是虚惊一场,但是那个队员毫无疑问的被打成了猪头四,带到审讯室之后,苏宁出面解围,然后解释道这是一个特殊的练习,以后不论是什么情况,什么时候,他都会不定期的调派人手偷袭图书馆,哪怕是贼人已经落网,苏宁也不会放弃,要让他们时时刻刻保持戒备,保持对图书馆的严密防卫。

    保安司中人大为郁闷,但是无法反驳苏宁的要求。

    苏宁表示,如果有一次偷袭成功了,那么保安司全体就要接受惩罚,惩罚的内容很多,这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而是因为太过重视太过珍惜图书馆了,我们已经失去了一次图书馆,不能容许再一次的失去,所以保安司的壮汉们表达了深刻的理解。泪流满面的表示就算丢了性命也不能忘记保护图书馆……

    这是很可行的……

    从大环境分析,军校学生们对于图书馆的感情就像对他们老爹老婆一样的,俗话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那是最不能忍的血海深仇,谁要对图书馆出手,军事大学两千号人一人一口唾沫吐在脸盆里,然后把丫的脑袋摁在里头不淹死也能臭死熏死恶心死埋汰死。

    从小环境分析,因为图书馆焚毁事件造成的保安司信任危机到现在还没有结束,保安司一众成员对那纵火犯的感情是相当的明朗,要是能被他们抓住。上一会那倒霉的根小队队员就是前辈。被打成猪头四还算是轻的,一个不好被废了哪里还真是没地儿说。

    综上所述,那个家伙要是出现,估计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没办法甩开愤怒的保安司队员。哪怕是再上演一次夸父追日的壮举也在所不惜。

    a计划的顺利实施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加上苏宁的设计。要是再抓不住那混蛋,就真的可以集体告别幸福生活了。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即使过了那么久。狗蛋儿还是记得那一年那一月那一日那一晚,那一次令人难以忘怀的特殊行动。

    狗蛋儿是小号儿,这是肯定,没人会拿狗蛋儿做大号,这个情况和当初好些个人被先知先觉的父母起名叫做王尼玛张尼玛或者支付宝财付通之类的不太一样,说出来尼玛就像是个笑话,但是狗蛋儿肯定不一样,狗蛋儿姓张,大号虎,张虎!三国名将张辽的儿子好像也叫这个名儿。

    狗蛋儿反正能耐不大,不过胜在身体素质好,长的虎背熊腰的,也不负了他这个大号儿,打起架来一个顶仨,所以通过了选拔测试,进入了军事大学,又通过了选拔测试,进入了保安司,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队员,也是保安司打架主力,经常跟在孟雨身边冲锋陷阵,是孟雨的得力助手,所以经常被孟雨当做自己的副手。

    于是乎孟雨在保安司总部里面学习写东西,他就在外面站岗,这是轮流的,大家都有份儿,也怪不得谁,谁让大家除了保安司的工作之外,还有一个学生的身份呢?大家都是要学习都是要考试的,老师虽然没有布置课下作业,但是考试实实在在的事儿,要算分的,考不好是要被开除的!

    大家一边紧张的巡逻,一边紧张的复习,没办法,再过不久就是季度大考了,一共十二次的考试,谁都不愿意不合格,而且听说要是十二次都合格的话就可以获得皇帝的接见了,还有选择其他官职的机会,这简直就是令人眼红啊!

    越是想到此,保安司众人就越来越憎恨那个纵火犯,如果不是那个纵火犯,他们现在应该在愉快的复习功课,而不是在这冷风嗖嗖的大晚上苦逼的站岗,可恶!要是抓到他,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这不但但是狗蛋儿的想法,更是所有保安司猛男们一致的想法,大家瞪着发红的双眼,愤怒的扫视着周围的一切,一切的风吹草动都不会逃过他们的双眼。

    一阵刺骨寒风吹了过来,狗蛋儿不由的眯了眯双眼,这冬天的寒冷刚刚过去,此时又到了料峭春寒的时节,一阵风吹过来绝对可以让人欲仙欲死,狗蛋儿缩了缩脖子,叹了口气,对身边的好友朱志说道:“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你说那该死的混球,要是让我给抓住了,我非废了他不可!”

    朱志和狗蛋儿是一个村的,两人从小玩到大,是同性的青梅竹马,朱志身材矮小,但是灵活,和身材高大雄壮的狗蛋儿正好是一对儿,打架的时候狗蛋儿打上三路,朱志偷袭下三路,双贱合璧,天下无敌。

    “谁说不是呢,这该死的混蛋,烧哪儿不好,偏偏烧图书馆,真是该死啊!你说咱们这些穷苦人家的娃子看一本书容易吗?好不容易识了字,看了一本书,还没看完呢,就被烧了,你说窝火不?其实要说那些人对咱们这个样儿也能想得到,换过来,要是咱们是学生,他们是保安司的估计咱们对他们也没好脸色,唉!”朱志叹了口气。

    狗蛋儿无可奈何的摇摇头,感叹道:“说来说去。都是那烧书贼的错,这些书得多少钱啊,在村里的时候识得几个字都算是文曲星了,哪像这里,有这么多书可以看,乖乖,送来的时候你看了没,起码上千册,全是书啊,我听村里面见过书的老人家说。一本书都能换黄金了。你瞅瞅,上一回一把大火,那得是烧了多少黄金哟!”

    朱志苦笑着摇摇头,瞅了瞅四周同样严阵以待的穷苦兄弟们。感叹道:“撑着吧。要是撑过去了。咱们都有好日子过,撑不过去的话,咱们都没戏了。唉……”

    狗蛋儿叹了口气,和朱志两个绕着图书馆不停地巡逻,这是孟雨的要求,除了定点站岗,还要有巡逻,这种天气啊,其实巡逻好一些,身子好歹可以动弹一下,要是站岗,等你能动的时候,已经动不了了,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定点站岗的人不多,除了暗哨,主要都是一圈一圈巡逻的,反正没关系,巡逻就巡逻呗,一圈儿一圈儿的,都不会落下的。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狗蛋儿和朱志绕过了图书馆侧门,绕到了后面的时候,一个黑影突然出现在了图书馆墙角,然后迅速蹲了下去,一双眼睛四处转了转,确认这里是一个很难得的地方,自从图书馆再一次重建之后,安保力量明显加强了很多,自己过来刺探很多次都难以找到缺口,白天也来夜晚也来,前几日过来的时候还亲眼目睹了一个黑衣人好像也想对图书馆不利然后被三张连环网抓住了……

    一开始自己还很疑惑,很惊讶,难道军校里面除了自己还有内应?不对啊,除了那个家伙,只有自己一个啊?入学的时候他们查东查西好多人都给刷下来了,只有自己幸存了,还有那个家伙也幸存了,可是有能力行动的只有自己一个,没听说过有别人啊?后来靠着和保安司的人有同窗关系问了一下,那人郁闷道是苏侯派来的托儿……

    仔细探查了许久才确定了唯一的一个适合行动的地点,而时间也只有不到一炷香,一炷香之后那些人就会绕回来,不过也多亏了今夜没有月亮,很黑暗,而且新建图书馆比原来的要大,绕一圈需要的时间长,所以自己才有足够的时间登上图书馆顶部。

    新建的图书馆还是有一个天窗的,这一点没有变,就连位置都差不多,这是进入之后仔细探查的结果,话说回来,对于那些书,还真的是太意外了,这才多长时间?就算是那三千多册书籍所需要的纸都凑不齐吧?更别说印刷了,雕版印刷是何等的困难自己也见识过,三千册书籍,怎么可能这么快?

    难道?

    这个可能性在脑海中一瞬而过,就很快地被排除了,要是有这样的能耐,他们还会藏着掖着不让外人知道?若是早就有那么多书籍,估计是很长时间的积存,这也不容易啊,看来他们肯定还是掌握了一些东西的,到底是什么呢?主人的想法还是很有道理的,不论如何,都不能让皇帝掌握这些东西,这些可是咱们赖以生存的根本,要是被皇帝掌握了,不需要多少年,我们自己就会泯然众人的……

    主人对自己的大恩大德,这辈子都无法偿还,既然如此,舍弃这条性命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就算是要我再次焚毁这三千册书籍,就算我很有可能会死,也不重要!人生在世,忠孝节悌,忠字第一!主人,你看着,我要用我的生命证明我的忠诚!主人!

    黑衣人咬紧牙关,调整好了飞爪,往图书馆的屋檐瞄准,一按开关,飞爪立刻就飞了上去,紧紧扣住了屋檐,黑衣人纵身而起,用极快的速度快速攀上了图书馆的屋顶,然后翻身潜伏,四处看了看,一片漆黑,没有人,成功!

    黑衣人爬到了天窗处,把天窗拉开了,然后把飞爪扣在了天窗边上,纵身而下,进入了图书馆内侧,然后收起飞爪,从怀里面拿出了火舌子,一吹,一片黑暗之中亮起了一抹光芒,黑衣人缓缓地走动着,一步一步一步,极为轻缓,他一点儿声音都不敢发出,生怕招惹到保安司的护卫,虽然保安司的护卫不会在晚上进入图书馆的,但是外面全都是啊,自己几乎没有逃走的机会,就算趁乱逃走也是非常困难的。

    但是那都不重要,只要能够证明自己的忠诚,偿还主人的救命之恩!

    黑衣人很快就摸到了放着音乐类书籍的地方,说实话,要是真的要烧掉这么多书籍,不心疼是不可能的,尤其是音乐书籍,自己最喜欢的就是音律,音律什么的实在是太美妙了,也正是因为喜欢音律,才会和父母闹翻不是吗?毁掉了我最喜爱的古琴,让我去做我根本不喜欢的商人,那不就是让我去做贱人吗!?

    不答应!我绝不答应!所以,我才会离开那伤心处,但是,对于音乐的喜爱,无论如何也不能忘却,上一次慌忙之中落下了那本《乐记》的上半册,真是太可惜了,这一次,要补全,然后再烧掉其他的……

    黑衣人把火舌子对准书架,一照射,顿时面色大变……(未完待续。。)